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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竹戶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措施與申訴及懲戒規範

    本所為營造優質職場,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與服務環境,建立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,並採取適當之預防、糾正、懲處及補救等措施,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、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、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及性騷擾防治準則,訂定「高雄市路竹戶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措施與申訴及懲戒規範」,並於113年5月7日函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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